律师代理被上诉人陈某参与上诉人艾某诉其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
【案情简介】2017年,被告艾某在原告陈某处购买价值84275元的红砖,没有付款。虽然在2017年12月18日被告艾某给原告陈某出具欠条,已过一年时间了,但被告艾某一直未还这笔欠款,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具文起诉。原告陈某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艾某支付砖款84275元,利息4003元,合计88278元。一审判决后,被告艾某不服提起上诉。【代理意见】新疆伊尔潘律师事务所接受被上诉人陈某的委托,指派再娃...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