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手机支付宝余额继承案
【案情简介】2018年7月9日,平湖市公证处办理了一起支付宝余额资产继承公证。宋某因火灾意外离世,生前将其仅有的一点积蓄存入了支付宝,购买了余额宝理财产品,余额宝理财产品是否和遗产一样可以继承,其父母来到平湖市公证处寻求帮助。大火同时烧毁了宋某的手机,宋某的父母只知道女儿在手机余额宝里存了钱,但并不知道支付宝帐户、密码,也不知道具体金额,无奈之下,他们想到了公证处。公证员认真听取情况后,明确告诉宋某...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8日
【案情简介】2018年7月9日,平湖市公证处办理了一起支付宝余额资产继承公证。宋某因火灾意外离世,生前将其仅有的一点积蓄存入了支付宝,购买了余额宝理财产品,余额宝理财产品是否和遗产一样可以继承,其父母来到平湖市公证处寻求帮助。大火同时烧毁了宋某的手机,宋某的父母只知道女儿在手机余额宝里存了钱,但并不知道支付宝帐户、密码,也不知道具体金额,无奈之下,他们想到了公证处。公证员认真听取情况后,明确告诉宋某...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8日
构建法援律师准入机制是江苏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出的“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的尝试之一。2021年以来,江苏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以按时保质完成“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展工程,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民生实事项目为目标,聚焦发放“法援礼包”,多策频出,着力拓展事项范围、覆盖人群,促进服务品质和群众满意度持续跃升。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万件,比2020年同期增长14.4%,常住人口受援率为万分之14.99,...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9日
司法处律法科组织律师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会结合“党史教育”、“三更”、“教育整顿”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提升律师党性修养、执业纪律以及律师行业社会形象和公信力。2022年1月19日下午,律法科组织律师开展了学习(张家慧、孙永一案件相关通报)警示教育活动及西藏律协有关文件。本次学习共计7人参加,活动由广东普罗米修(阿里)律所行政总监廖红珺主持。学习会上律法科工作人员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自治区自治厅、律协下...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
【案情简介】王某某丈夫孙某某于2018年3月20日死亡,其名下有存入某银行存款。孙某某共有三个子女,长子孙某一、次子孙某二、三子孙某三,孙某某配偶王某某健在,父亲母亲均先于被继承人孙某某早年死亡。2018年3月22来到公证处咨询,2018年03月26日王某某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声称孙某某生前并未对其财产作处分。王某某的配偶死亡,其名下存款应作为遗产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日前,司法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服务原则和范围、申请条件、权利义务、服务管理、激励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办法》明确,法律援助志愿者是指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安排,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及相关服务的公民。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服务范围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4日
(2021年11月30日司法部令第147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公证执业活动监督,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规定,结合公证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诉人,是指认为公证机构或者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的自...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案件情况】2018年9月12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监察委员会向永州市司法局移交屈玉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向冷水滩区检察院检察官周某某、蔡某行贿的违纪事实材料。10月12日永州市司法局对屈玉旺作出停止执业十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司罚字[2018]2号)。【处理情况】经惩戒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屈玉旺中止会员权利十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法治日报讯 记者丁国锋 11月24日,来自江苏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浙江湖州、嘉兴、安徽宣城3省8市的司法局局长相聚无锡宜兴,在第五届环太湖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论坛上围绕深化环太湖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合作开展研讨。无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必权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屈全胜、无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海华介绍了省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环太湖各市代表在会上分别从深化涉外法...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案件情况】2018年5月22日,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致函河南省律师协会,反映河南公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德硕(执业证号:14101201510507666)在2018年5月22日9时至11时会见在押人员曹亮时,私自给曹某传递现金1000元。【处理情况】2018年11月13日,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给予马德硕律师本人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6日
2021年10月10日,乘着西藏的高原蓝于当日下午到达首都北京。得益于张学兵理事长发起的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西部律师研修计划”,我获得了前往中国红圈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期四周的学习机会。 时光回溯到2021年9月25日,即研修开始前半个月,我和来自贵州贵阳、重庆南岸、新疆喀什、甘肃庆阳的其他四个小伙伴就收到了来自金杜研修群石金兰行政合伙人专门制订的“学习计划”,同时,还收到该所“金杜学堂”提...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