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依法不予法律援助案
【案情简介】2011年农历12月份,申请人李某与吴某经人介绍后按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2012年9月21日,李某与吴某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在共同生活中于2012年11月15日生育长女吴某琪,于2015年5月31日生育长子吴某成。申请人李某与吴某婚前认识时间短,没有感情基础,共同生活之初两人便经常发生矛盾,且吴某常常为琐事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现在已育有两个孩子,但两人的关系依然不和。2015年12月11日,李某申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