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确定单位职工食堂的食材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定点采购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定点供应各种食材及调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蔬菜、肉类、干货、米、面、食用油等食材,各种调味品、水果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相应的人员服务能力。
(二)供应商经营的场所位于阿里地区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三)供应商法人或经营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四)须符合食品供应的卫生条件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独立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价格优惠优先。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公告均在“法治阿里”微信公众号和地区司法处网站上发布。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从2023年7月21日至7月31日下午17时前将供应商资质、价格明细表等送至阿里地区司法处办公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陶志相 联系电话:2901028 18989978078
地区司法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