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单位公务车辆的油费管理,节约油费开支,我单位拟确定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商,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参
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点加油服务商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和相应的人员服务能力。
2.服务商经营的场所位于阿里地区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3.服务商法人或经营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4.须有经营成品油营业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独立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及采购结果公告均在“法治阿里”微信公众号和地区司法处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从2023年7月21日至7月31日下午17时前将供应商资质、价格明细表等送至阿里地区司法处办公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陶志相 联系电话:2901028 18989978078
地区司法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