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郑某某等21人与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丁合同纠纷调解案
案例内容【案情简介】刘某丙约从2015年起至2019年期间陆续向郑某某等21人借款共计186.5万元,约定月利率1%,每年结算利息一次,并重新出具借条。刘某丙于2020年左右陆续对之前一年利息进行结算,并重新出具借条。其于2020年7月下旬与配偶离婚,育有子女三人,分别为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丁。刘某丙于2020年10月下旬死亡,上述借款及利息均未归还给债权人,并产生了逾期利息,郑某某等人要求刘家兄妹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逾期利息。...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