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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郭某某等41人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案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7日     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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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山东省胶州市洋河镇农民郭某某等41人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于2020年7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裁决书认定申请人等因申请仲裁时均已超过退休年龄裁定驳回申请。郭某某等认为欠钱还钱天经地义,没想到却输了,对这一结果难以接受。在有人提议找政府时,四十多名妇女一起涌向了镇政府,引发了群体性上访。面对这一突发事件,胶州市洋河镇政府法律援助咨询窗口及时向胶州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情况。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向市司法局有关领导汇报后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精干律师,接待上访群众,并表示她们所反映的问题及诉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给予法律援助。

当天下午胶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山东诚功(胶州)律师事务所的匡磊、栾成两律师接待了来访群众。在认真聆听了郭某某等人的陈述后,律师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耐心详细地讲解,告诉他们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同时法律援助中心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听闻律师可以法律援助,郭某某等人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他们现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告知他们有问题可随时咨询指派的援助律师。郭某某等人表示不再上访,一切委托律师走法律途径。

由于郭某某等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劳动合同,能够证实双方有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是从会计那里拍的一张工资表照片。若仅有此一证据,不足以作为作为定案依据,其判决结果会对原告不利。为避免再次发生群体上访,承办律师决定与对方取得联系争取先行调解。承办律师经过连续几天不断地给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和发短信,对方公司负责人终于回了电话,同意和律师面谈。见面后,律师和对方单位负责人聊了很久,从建厂、规模壮大、开分厂到公司陷入危机,负责人承认确实拖欠工资,但因目前资金紧张,无法确定支付时间,双方未达成和解,案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走法律程序面临的是搜集到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承办律师想到在与公司负责人谈话时了解到公司曾因民间借贷一案被法院执行局传唤过。于是,办案律师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公司涉诉的相关案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执行案件中,用人单位曾向执行局提交以往的工资表等用工记录,掌握这一线索后,办案律师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向法庭提供工资表等证据。工资表详细记录了郭某某等人工资情况,最终郭某某等人的工资数额得到有效确认,承办律师连夜为每一位受援人书写了诉状,第二天向胶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先后经过三十多场庭审,法院于2020年11月10日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郭某某等41名农民工的劳务费共计12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点评】

本案系较为典型的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承办律师深知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即便明知有理也难以取得胜诉的结果,为此,承办律师提出两种办案策略,一是优先通过和解解决;二是通过搜集证据由法院进行判决。为了收集证据,承办律师在了解到用人单位曾有涉诉执行案件情况下,向法院申请调取书证,使案件基本事实得以确定,法庭审理顺利进行,诉求得到了法庭的支持。本案中,援助律师充分发挥“援调对接”“援诉对接”优势,以过硬的法律素养取得了胜诉的结果,赢得了群众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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