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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司法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7日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司法处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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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司法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满足工作需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政府《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地委、行署《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阿里地区司法处现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援助、属地管理、就近安置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3

(三)工作地点:阿里地区司法处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阿里户籍毕业生优先。

3. 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 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薪酬待遇

(一)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照阿里地区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食宿保障:地区司法处统一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318日-2026324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830

(二)报名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68地区司法处办公楼211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已填写的阿里地区司法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

2.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照片1张;

5.若有其他优先条件证明材料,比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等,请一并携带提交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202632526日,由地区司法处联合人社部门进行审查

(六)公示录用:审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阿里地区司法处官网“法治阿里”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协议,合同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协议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为一年(高校毕业生因创业或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可随时解除协议)。

、咨询方式

(一)联系人:邓杰   13989071756

       胡杨   19908977970

(二)联系电话0897-2901028

  (三)监督电话:0897-2824171(地区就业服务中心

、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 本公告由阿里地区司法负责解释。


附件:《阿里地区司法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阿里地区司法处  

2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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