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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 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9日     资料来源:拉萨市司法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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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藏党办发〔2021〕6号)精神,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拉萨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录、公平竞争、公正评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性质

    拉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岗位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编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权威;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中华民族大家庭。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事业,善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法学、文秘、行政管理等专业学历,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事业机关工作经历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4.长期居住在拉萨市,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

    (二)限制条件

    1.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凡具有以上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26日—27日双休日不办理报名)。

    报名地点:拉萨市司法局506办公室(拉萨市司法局地址:城关区热噶曲果路5号)。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试需填写《拉萨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等证件材料。适用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事项

    拉萨市司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10:00

    笔试地点:拉萨市司法局5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及国家大政方针、人民调解案例分析等。

    笔试时长120分钟,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到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替考等舞弊行为。笔试成绩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按照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10:00。

    个人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拉萨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

    七、薪资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与拉萨市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享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待遇,期满后如无政策变化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15天(区外人员30天),工作满三年可享有带薪休假25天(区外人员35天)的休假权利。

本公告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市司法局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891-6324086。

附:《拉萨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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