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国土绿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按见缝插绿原则,充分利用单位庭院内可用空间,让土地充分绿化起来,进一步提高处机关庭院绿化面积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地区司法处拟在院内进行植树植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阿里地区司法处庭院绿化项目
项目内容:植草,面积约202平方米,面上铺设30㎝土壤并种植美国蓝草;植树,面积约997平方米,挖坑换土,种植小叶杨570株,其中挖坑换土570个,采购小叶杨500株(直径不小于5厘米),同时养护3年,保证成活率。铺设路边石43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绿化施工和养护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相应资质);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有关类似业绩材料;
4.报价清单。
四、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阿里地区司法处办公室(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20号)
3.报名时间: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上午10:30—下午18:30)
联系人:胡杨
联系电话:0897—2901028/1570327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