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搭起民意沟通的“连心桥”,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根据司法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安排,现决定开展地区司法处长接待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接待方式
地区司法处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开展一次半天的接待活动,为每周一上午10:00—13:00,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日具体工作。
接待地点:法援中心接待室
预约咨询电话:0897—2901034
电子邮箱:alsfbgs@163.com
二、接待对象
人民群众、社会组织、企事业法人及全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
三、接待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司法部、司法厅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区党委、政府和区党委政法委及地委行署有关工作安排以及其他单位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对加强和改善司法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三)地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在保障党员权利和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四)涉及项目建设、社区矫正领域执法、律师违规执业、公证等司法行政领域业务问题。
(五)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法人和人民群众来电来访事项。
四、接待要求
一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接待对象的等级工作,告知来访人员接待日有关事项,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二是对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当场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必须记录在案,转交相关科室及时解决或解释;并向来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疏导工作。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作好领导接待日的记录、服务及督查落实工作,接待日领导批示需交由相关科室解决的,要尽快转交相关科室及时办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区司法处处长要亲自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要积极参与配合接访工作。领导干部接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注重实效。领导干部接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督察,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弄虚作假,导致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进京访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公布领导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让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知晓活动详情,真切感受到我地区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诚意和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