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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司法处有序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9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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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司法处有序推进村居

法律顾问工作

为推进我地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强加惠民活动办《关于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地区司法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积极与地委政法委、财政局、地区强基办沟通协调,联合制定下发了《阿里地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暂行)通知》,稳步有序推进我地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切实将政治素质高,执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熟悉法律常识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工作者、政法干部、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机关干部选任为村(居)法律顾问。

二是创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模式,针对我地区缺乏律师资源的实际,采取了“主法律顾问团队+副法律顾问团队+法律顾问分队+法律顾问小组”模式。主法律顾问团队由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机关干部组成;副法律顾问团队由法律援助工作者、“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法宣工作人员、各县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机关干部组成;法律顾问分队由乡(镇)综治干事、派出所干警、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组成;法律顾问小组由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双联户户长组成。确保了法律顾问地、县、乡(镇)、村(居)全覆盖。

三是创新沟通、联络、指导、咨询平台。建立地、县两级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依托微信平台统筹协调法律顾问团成员开展法律顾问和法律宣传等相关工作;建立各级联络员制度,通过微信平台、电话、发文函等形式及时快捷反映村(居)法律需求。建立“一级带一级”工作模式,指导协调各级律师顾问。

截至目前,我地区7县145个行政村(居)均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地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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