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2018年5月22日,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致函河南省律师协会,反映河南公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德硕(执业证号:14101201510507666)在2018年5月22日9时至11时会见在押人员曹亮时,私自给曹某传递现金1000元。
【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3日,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给予马德硕律师本人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