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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司法处2024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2日     资料来源:阿里地区司法处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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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司法处2024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阿里地区司法处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38

38

38

0

0

填表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二


阿里地区司法处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

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


阿里地区司法处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阿里地区司法处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检查(次数)

行政奖励(次数)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宗数)

3

0

0

填表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 “行政奖励”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行政奖励的数量。

3.“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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