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持续深化改革,2015年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起,我处选任了10名人民监督员,截止2020年10月底,因工作调动原因先后免去3名人民监督员任职资格,维护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全地区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活动13次,31人次,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司法活动的监督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
现面临5年任期界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阿里地区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经发布公告、接受自荐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选任程序,拟选任仲冠成等10名同志为阿里地区人民监督员,现正在阿里电视台、法治阿里微信公众号、阿里地区司法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20年本次拟选任的10名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留任6人,新选任4人;60年代出生到90年代出生不等,女性2人,男性8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选任总数的50%。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处将联合阿里检查分院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初任培训,紧紧围绕“强化依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通过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法律素养、履职能力,使人民监督员善监督、会监督,严遵纪法、恪尽职守,切实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