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藏司发〔2020〕103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3〕68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经层级申报,并经处党组班子成员同意,拟申报阿里地区普兰县司法局霍尔司法所为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申报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地区司法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情况。
联系人:次珍 电话:13989977403
联系电话机传真:0897-2901037(办公室)
传真号:0897-2901038
阿里地区司法处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