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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司法处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第2次集体学习暨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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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深入开展,3月19日下午,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司法处党史学习教育第2次集体学习暨研讨会,党组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及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二章(在土地革命战争中开辟农村包围城市)和第三章(在抗日战争烽火中发展壮大)等内容。

会上阿梅同志和米罗同志围绕学史明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研讨发言。

党组书记曹甲伟同志作了总结讲话。指出,党史是一部斗争史,汇聚了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的多种斗争经验,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从党史中悟思想、长才干、办实事、开新局。强调,我们要从百年党史中吸取斗争历史,从学习教育中体悟初心、锤炼本领,从成功经验中坚定“四个自信”。要以史明志,读懂初心使命,在回顾党的历史中坚定理想信念;以史力行,践行初心使命,在传承斗争精神中提高斗争本领;以史育人,升华初心使命,在宣教人民群众中凝聚精神伟力。

要求全体党员,一是要沉下心来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规定数目。二是要创新方式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参观相结合等,强化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把党的历史学习领悟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弘扬好。三是联系实际学。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学习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历史和阿里和平解放以来历史相结合,与“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持续深化学习、调研和落实,以各项工作实绩和成果来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新气象新作为开启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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