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民调解 >> 正文

“鹰眼调解员”解纷普法两不误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3日     资料来源:司法部官网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通讯员 张 蕾 朱庆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合奇县是“中国猎鹰之乡”,当地千年传承的驯鹰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县有87名驯鹰习俗代表性传承人,其中27人同时担任人民调解员。近年来,这些驯鹰高手们化身“鹰眼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调解现场变成了普法课堂。

  “驯鹰要磨去野性、建立信任,调解纠纷要反复释法、拉近距离。”苏木塔什乡“鹰眼调解员”加尔坤巴依·马坎在驯鹰与调解间找到了共同点。

  加尔坤巴依常年骑马穿梭在各牧业点,不久前,他听说邻居古某为了孩子抚养费的事愁眉不展。经询问,得知古某离婚后与前夫巴某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可随着孩子长大,收入不高的古某有些捉襟见肘,她想让巴某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但感到难为情,迟迟不愿开口。

  加尔坤巴依开导古某:“抚养孩子不是‘一人一个’就两清了。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平等的,就算离婚了,也不能免除。”随后,加尔坤巴依找到巴某,说明了来意,并指着窗外翱翔的猎鹰说:“鹰会守护自己的雏鹰,为人父母更得护着孩子。”

  最终,经过一番劝解,巴某答应按月支付抚养费。

  “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的公平公正和敏锐性与驯鹰习俗代表性传承人的特质完美契合。”阿合奇县司法局党组书记韩向阳说。

  为让驯鹰习俗代表性传承人精准掌握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该县司法局量身定制培训计划,邀请专业人士开展“每月一训”,组织“案例研讨沙龙”。如今在阿合奇县,从猎鹰场到牧民定居点,从托什干河畔到偏远牧业点,“鹰眼调解员”的身影无处不在。他们将千年猎鹰文化中的诚信、公正理念与现代法律知识相结合,让每一次纠纷调解都成为一场接地气的普法宣传。

责任编辑: 操可


上一条:上海金山创新矛盾纠纷即时响应机制 一刻钟响应半小时稳控

下一条:江西开展深化“金牌调解”品牌建设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