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委宣传部 地区司法处 地区普法办关于2016年—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地委宣传部、地区司法处、地区普法办决定表彰2016—2020年阿里地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在各县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地区普法办公室审核,提出2016—2020年阿里地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地区普法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阿里地区普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7—2901042(兼传真)
电子邮件:alpfbgs1@163.com
附件:2016—2020年阿里地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阿里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2016—2020年阿里地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拟表彰名单
一、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党校
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阿里地区工会办事处
阿里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狮泉河海关
革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改则县洞措乡人民政府
措勤县中学
噶尔县狮泉河镇藏布社区居民委员会
日土县伦珠曲典寺庙管理委员会
二、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周 清 华 札达县清华商贸有限公司法人
边巴卓玛(女) 札达县香孜乡司法所一级科员
旦增平措 日土县人民法院多玛人民法庭庭长
洛桑卓玛(女)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控告申诉处
副处长
白 玛 阿里地区公安处网安支队网安支队四级技
术主管
阿旺旺姆(女) 改则县改则镇党委政法委员
李 建 刚 中共阿里地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次 珍(女) 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一级主任科员
欧珠旦巴 拉萨阿里河北完全中学徳教处干事
拉 宗(女) 普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次 顿 革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
王 海 霞(女) 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监督科三
级主任科员
次仁扎西 阿里地区商务局外贸综合科科长
谢 乐 生 中共阿里地委宣传部一级科员
平措旦巴 中国人民银行阿里地区中心 支行办公室
科员
三、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札达县
日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