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司法处组织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暨司法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接受新理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学会新技巧,寻求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良策办法,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费落实水平,推动全地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地区司法处邀请自治区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余静为2023年度社区矫正业务暨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授课。近日余静同志分别深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